“打非”嚴厲打擊安全生產領域的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規範安全生產經營秩序 “治違”解決安全生產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使“三違”現象明顯減少,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進壹步深化“抓責任”抓好“黨委領導、政府監管、行業管理、企業負責、社會監督”各個層面、各個環節的責任落實,形成“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無縫隙、網格化工作責任體系。
打非治違的範圍包括:煤礦、非煤礦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築施工、消防、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高危行業領域。要求:“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既要嚴厲打擊、嚴肅糾正非法違規行為,達到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目的;又要講方法、講政策,嚴格依法依規進行,將查處非法違規行為與統籌解決相關善後問題結合起來,穩妥處理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具體問題,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突出煤礦、金屬與非金屬礦山、危險化學品、油氣管道、交通運輸、建築施工、消防等重點行業領域,集中開展“六打六治”:
(壹)打擊礦山企業無證開采、超越批準的礦區範圍采礦行為,整治圖紙造假、圖實不符問題;
(二)打擊破壞損害油氣管道行為,整治管道周邊亂建亂挖亂鉆問題;
(三)打擊危化品非法運輸行為,整治無證經營、充裝、運輸,非法改裝、認證,違法掛靠、外包,違規裝載等問題;
(四)打擊無資質施工行為,整治層層轉包、違法分包問題;
(五)打擊客車客船非法營運行為,整治無證經營、超範圍經營、掛靠經營及超速、超員、疲勞駕駛和長途客車夜間違規行駛等問題;
(六)打擊“三合壹”、“多合壹”場所違法生產經營行為,整治違規住人、消防設施缺失損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閉等問題。
法律依據: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集中開展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通知》
壹、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落實《國務院關於進壹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國務院關於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國發〔2011〕40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繼續深入紮實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的通知》(國辦發〔2012〕14號)和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誌關於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紮實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依法依規、依據政策,集中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堅決治理糾正違規違章行為,及時發現和整改安全隱患,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非法違規行為導致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大力實施安全發展戰略,著力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重點範圍
在所有行業領域全面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突出以煤礦、非煤礦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築施工、消防、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高危行業領域為重點,采取更加嚴厲、有效的措施,集中進行打擊和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