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文史類:第壹批為543分;第二批為458分。
(二)理工類:第壹批為505分;第二批為410分。
(三)藝術類
1.文化成績最低控制線
第壹批:藝術(文)為380分;藝術(理)為354分。
第二批:藝術(文)為321分;藝術(理)為287分。
2.專業成績最低控制線
省統考美術專業為202.00分;音樂專業為74.00分;舞蹈專業為65.00分;表演專業為73.00分;書法學專業為75.00分。省聯考播音與主持專業為80.00分;廣播電視編導及戲劇影視文學專業為309.00分;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為200.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