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選擇轉回戶口所在地街道,需本人攜帶身份證、戶口本至街道辦理,由街道出具調檔函調取檔案;存放於街道的檔案按無業處理,不累計工齡;
2、選擇轉至戶口所在地人才中心,同樣需本人攜帶身份證、戶口本辦理,人才中心審核後出具調檔函調取檔案;在人才中心存放的檔案可計算工齡。
個人檔案的存放方式:
1、存放在戶籍所在地的人才服務機構;
2、存放在現居住地的人才交流中心;
3、存放在高校的檔案管理部門(如果是應屆畢業生);
4、存放在專業的檔案管理服務公司;
5、存放在新的工作單位(如果已經找到下壹份工作)。
6、存放在個人自行選擇的其他合法檔案保管機構。
綜上所述,個人從單位辭職後,檔案可選擇存放於戶口所在地街道或人才中心,前者需街道出具調檔函且不累計工齡,後者則由人才中心審核調檔並可繼續計算工齡,兩者均需本人提供身份證和戶口本親自辦理。
法律依據:
《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規定》
第十八條
企業職工調動、辭職、解除勞動合同或被開除、辭退等,應由職工所在單位在壹個月內將其檔案轉交其新的工作單位或其戶口所在地的街道勞動(組織人事)部門。職工被勞教、勞改,原所在單位今後還準備錄用的,其檔案由原所在單位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