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息的分類:將要公開的信息進行分類,確定是否需要進行保密審查。
2、信息的鑒定:對所要公開的信息進行審核和鑒定,判斷是否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等敏感信息。
3、信息的範圍:確定信息公開的範圍,包括公開的時間、方式、地點、範圍等。
4、信息公開的內容:審核和確定信息公開的內容是否對國家安全、社會穩定產生不利影響。
5、信息公開的程序:審核和確定信息公開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是否有必要進行相應的保密措施。
6、信息公開的效果:考慮信息公開對公眾、利益相關方的影響等,是否對社會產生積極作用。
信息公開保密審查是指對信息公開、披露信息進行保密審查的過程。在我國,根據國家保密法的規定,需要對披露的信息進行保密審查,主要是為了保護國家機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等重要信息。
保密審查的範圍:
1、涉及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2、涉及商業秘密的政府信息;
3、涉及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
4、涉及工作秘密的政府信息。
保密審查的優勢:
1、強制性;
2、專業性;
3、程序性。
保密審查的功能:
1、篩選功能;
2、控制功能;
3、保護功能。
綜上所述,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作為政府行政行為,主要是對涉及國家安全和利益、企業經濟利益、公民權利等方面的涉密或敏感事項不被泄露的保密審查。它既是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壹項重要制度,又是國家秘密保護工作的重要制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十四條
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後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第十五條
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機關不得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行政機關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公開。
第十六條
行政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後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