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類,***七科,分別為政治(100分)、語文(150分)、數學(150分)、英語(150分,含聽力30分)、物理(100分)、化學(100分)、體育(40分),安排在初四年級進行,其中政治科目實行開卷考試。考試時間安排在6月13至14日。具體為:6月13日上午:語文7∶30—9∶30;物理10∶00—11∶30。下午:化學3∶00—4∶30。6月14日上午:數學7∶30—9∶30;政治10∶00—11∶30;下午:英語3∶00—5∶00。體育科目的考試,由各縣市區組織,在4月10日至5月31日期間完成。
第二類,包括歷史、生物、信息技術、地理四科。其中歷史、生物和信息技術,安排在初三年級進行,地理考試放在初二年級進行。四科滿分均為100分,其中歷史、地理、生物三科考試成績各按50%比例折算納入高中階段錄取總成績,信息技術考試成績按30%比例折算納入高中階段錄取總成績。信息技術科目實行無紙化考試。該四科考試命題由市教科院負責,考務管理及試卷批閱由縣市區負責,考試時間安排在6月25日至26日。
第三類是實驗操作考試,包括物理、化學、生物三科。三科考試滿分均為20分,考試成績計入高中階段招生錄取總成績。
第四類,音樂、美術考核。考核壹般安排在初四下學期有計劃地分散進行,由縣市區組織考核,成績分“合格”和“不合格”兩類。考核合格按每科壹定分數計入高中錄取總成績,每科計分最高不得超過10分,具體考核辦法和計入辦法由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