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掛證的風險介紹如下:
二級建造師掛證有壹定的風險。首先二建掛靠本身就是壹種違規行為,如果掛靠在項目上,建造師是項目第壹責任人,現在都實行項目終生負責制,責任具有追朔期。
二級建造師是建築類的壹種執業資格,是擔任項目經理的前提條件。註冊建造師以專業技術為依托,以工程項目管理為主業的註冊執業人士。
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和住建部門頒發《中華人民***和國二級建造師執攔指業資格證書》。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經過註冊登記後,即獲得二級建造師註冊證書,註冊後的建造師方可受聘執業。二級建造師考試科目有三門。
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起源於英國,迄今已有150余年歷史。世界上許多發達國家已經建立了該項制度。具有執業資格的建造師已有了國際性的組織--國際建造師協會。
我國建築業施工企簡手配業有10萬多個,從業人員3500多萬,從事建設工程項目總承包和施工管理的廣大專業技術人員,特別是在施工項目經理隊伍中,薯耐建立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非常必要。這項制度的建立。
必將促進我國工程項目管理人員素質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促進我們進壹步開拓國際建築市場,更好地實施“走出去”的戰略方針。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建立以後,承擔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仍是施工企業所承包某壹具體工程的主要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