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2、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3、累計減除費用,按照個稅起征點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在本單位的任職受雇月份數計算。累計基本減除費用=5000元/月*當前月份;
4、其中,速算扣除數和稅率對應全月應納稅所得額,分為7個檔次。全月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0元的,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為0;超過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210;而最高的壹檔,也就是全月應納稅所得額超過80000元的部分,稅率為45%,速算扣除數為15160;
5、工資的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應納的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應納稅所得額=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點)-專項扣除(三險壹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利於民生、簡便易行的原則。第五條 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學歷教育包括義務教育(小學、初中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滿3歲至小學入學前處於學前教育階段的子女,按本條第壹款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