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的黨齡如何計算?
黨章第七條規定,“黨員的黨齡,從預備期滿轉為正式黨員之日算起。”據此,2021年能夠榮獲“光榮在黨50年”紀念章的黨員,應為健在的1971年7月1日前成為正式黨員的同誌。
不同時期黨齡的計算方法
在黨的歷史上,各個時期入黨時間與預備期的規定不盡相同。因此,在不同時期,黨齡的計算也有著不同的情況。
1921年7月1日至1923年6月9日:入黨時間為上級黨委批準之日,無預備期,黨齡同時開始計算。
1923年6月10日至1927年4月26日:入黨時間為上級黨委批準為預備黨員之日,黨齡從轉正之日算起(轉正之日等於入黨時間加預備期,勞動者預備期3個月,非勞動者預備期6個月)。
1927年4月27日至1928年6月17日:工人、農民、手工業者、店員、士兵入黨時間為上級黨委批準之日,無預備期,黨齡同時開始計算;知識分子、自由職業者入黨時間為上級黨委批準之日,預備期3個月,黨齡從轉正之日算起。
1928年6月18日至1945年4月22日:入黨時間為上級黨委批準之日,無預備期,黨齡同時開始計算。
1945年4月23日至1956年9月14日:入黨時間為上級黨委批準之日。工人、苦力、雇農、貧農、城市貧民、士兵預備期6個月;中農、職員、知識分子、自由職業者壹年;其他人員預備期兩年。黨齡從轉正之日算起。
1956年9月15日至1969年3月31日:入黨時間為支部大會接收為預備黨員之日(須經上級黨委批準),預備期壹年,黨齡從轉正之日算起。
擴展資料:
受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恢復黨員權利以後,其黨齡連續計算。
被延長預備期的黨員,其黨齡從延長預備期滿後被批準為正式黨員之日算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千壹百九十四條網入黨時間為上級黨委批準之日,無預備期,黨齡同時開始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