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財政部1996年發布的《會計基礎工作規範》,會計職業道德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愛崗敬業。會計人員應當熱愛本職工作,努力鉆研業務,使自己的知識和技能適應所從事工作的要求。
(2)熟悉法規。會計人員應當熟悉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統壹會計制度,並結合會計工作進行廣泛宣傳。
(3)依法辦事。會計人員應當按照會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壹會計制度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會計工作,保證所提供的會計信息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
(4)客觀公正。會計人員辦理會計事務應當實事求是、客觀公正。
(5)搞好服務。會計人員應當熟悉本單位的生產經營和業務管理情況,運用掌握的會計信息和會計方法,為改善單位內部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做好服務工作。會計人員要正確處理監督與服務的關系,將二者統壹起來,而不能對立起來。
(6)保守秘密。會計人員應當保守本單位的商業秘密。除法規規定和單位領導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本單位的會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