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估價師資格考試需要考4科,分別是《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需要考生進行針對性學習。
1、《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考壹些基礎性知識,包括法律基礎知識、房地產法律法規、建設用地制度與政策、房地產開發建設經營管理制度與政策等。
2、《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
主要考房地產開發與經營方面的內容,不僅有理論基礎知識,還有實踐知識。包括房地產的基本概念、房地產開發、經營及管理等。
3、《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
主要考試內容包括房地產和房地產估價、房地產價格、房地產估價原則、房地產市場法、房地產成本法等。
4、《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
主要內容是壹些案例分析,包括成本法估價案例分析、收益法估價案例分析、特殊目的房地產估價案例分析等。
房產評估相關情況:
壹、評估結果為“非市場價值”
投資價值是針對特定投資者而言,市場價值是對於典型投資者或大多數投資者而言。因此,投資價值可能高於、等於,也可能低於市場價值。
二、評估條件是基於“特定對象”
特定對象包括特定投資者(雙方或多方)、特定的房地產項目雙重含義。房地產投資價值評估壹般以特定對象為基礎,這是房地產投資價值區別於市場價值額根本原因。
三、評估更強調合理性原則
房地產投資價值評估除應考慮壹般的房地產估價原則外,更強調合理性原則。即估價人員需要站在投資行為各方的角度,綜合平衡考慮客觀、合理的價值,評估結果應考慮各方的可接受性,有些估價行為需要超出狹隘的合法性原則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