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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會計科目表(2018)
會計科目設置原則包括:
1.合法性原則:指所設置的會計科目應當符合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2.相關性原則:指所設置的會計科目應當為提供有關各方所需要的會計信息服務,滿足對外報告與對內管理的要求。
3.實用性原則:指所設置的會計科目應符合單位自身特點,滿足單位實際需要。
會計科目設置的全面性
會計科目作為對會計要素具體內容進行分類核算的項目。其設置應能保證對各會計要素作全面的反映,形成壹個完整的、科學的體系。具體地說,應該包括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的若幹會計科目,不能有任何漏洞,要覆蓋全部核算內容,而且,每壹個會計科目都應有特定的核算內容,要有明確的涵義和界限,各個會計科目之間既要有壹定的聯系,又要各自獨立,不能交叉重疊,不能含糊不清。
簡要性
會計核算的目標就是向各方使用者提供有用的會計信息,以滿足他們的判斷、決策需要。 ? 壹方面會計科目的名稱要明了,代表了經濟業務的主要特點,使人易懂;另壹方面,不同的信息使用者,如國家宏觀調控部門、企業內部管理部門、投資者、債權人、公眾等對會計信息的需求不盡相同,會計科目設置既要兼顧不同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又要考慮會計信息的成本。 也就是說,會計科目設置應簡單明了、通俗易懂,要突出重點,對不重要的信息要合並或刪減,要盡量使報表閱讀者壹目了然,易於理解。同時,要考慮會計信息化的要求,方便計算機操作,要加設會計科目編號。
穩定性
為了保證會計信息的連貫性、可比性,便於在不同時期、不同行業間的會計核算指標的分析和比較,提高會計信息的有效性,會計科目的設置應在壹定時期內保持穩定,不宜經常變更。 值得註意的是,強調會計科目的穩定性,並非要求會計科目絕對不能變更,當會計環境發生變化時,會計科目也應隨之作相應的調整,以及時全面地反映經濟活動。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