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大全 - 協議與合同的法律效力

協議與合同的法律效力

協議書的法律效力如下:

1.只要協議書的內容沒有法律所禁止的規定,並且是在雙方公平、自願的情況下達成的,就有法律效力。

2.如果協議中的內容涉及部分法律禁止的規定,也不能完全否定協議書的法律效力,但對法律有禁止規定的條款將無效。

3.自行達成的協議是可以反悔的,但在訴訟中將做為壹項考量的參照。經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公證部門等主持達成的協議完全有效。

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下: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成立時就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對於諾成合同,雙方達成合意之時,合同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對於實踐合同而言,當事人交付標的物的時間就是合同生效的時間,具有法律效力。對於要式合同而言,在法定或者約定的形式要件具備之時,合同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四條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

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

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五百壹十條 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