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對於中國城市社會醫療保險制度來說,其發展大體上可劃分為兩個階段。第壹階段自中華人民***和國成立到1994年。第二階段是從1994年後的制度創新階段。
法律依據:《中***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第二條 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基本原則。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必須立足國情,壹切從實際出發,堅持正確的改革原則。堅持以人為本,把維護人民健康權益放在第壹位。堅持醫藥衛生事業為人民健康服務的宗旨,以保障人民健康為中心,以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為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從改革方案設計、衛生制度建立到服務體系建設都要遵循公益性的原則,把基本醫療衛生制度作為公***產品向全民提供,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努力實現全體人民病有所醫。堅持立足國情,建立中國特色醫藥衛生體制。堅持從基本國情出發,實事求是地總結醫藥衛生事業改革發展的實踐經驗,準確把握醫藥衛生發展規律和主要矛盾;堅持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與人民群眾的承受能力相適應;充分發揮中醫藥(民族醫藥)作用;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發揮地方積極性,探索建立符合國情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堅持公平與效率統壹,政府主導與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相結合。強化政府在基本醫療衛生制度中的責任,加強政府在制度、規劃、籌資、服務、監管等方面的職責,維護公***醫療衛生的公益性,促進公平公正。同時,註重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動員社會力量參與,促進有序競爭機制的形成,提高醫療衛生運行效率、服務水平和質量,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的醫療衛生需求。堅持統籌兼顧,把解決當前突出問題與完善制度體系結合起來。從全局出發,統籌城鄉、區域發展,兼顧供給方和需求方等各方利益,註重預防、治療、康復三者的結合,正確處理政府、衛生機構、醫藥企業、醫務人員和人民群眾之間的關系。既著眼長遠,創新體制機制,又立足當前,著力解決醫藥衛生事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既註重整體設計,明確總體改革方向目標和基本框架,又突出重點,分步實施,積極穩妥地推進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