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稅率表:
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稅壹般納稅人(以下稱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6%稅率的,稅率調整為13%;原適用10%稅率的,稅率調整為9%!
增值稅稅率:
1、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或者進口貨物,除本條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稅率為13%。
2、納稅人銷售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9%:
(1)糧食等農產品、食用植物油、食用鹽;
(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二甲醚、沼氣、居民用煤炭制品;
(3)圖書、報紙、雜誌、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
(4)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
(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3、納稅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除本條第壹項、第二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稅率為6%。
4、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5、境內單位和個人跨境銷售國務院規定範圍內的服務、無形資產,稅率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