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壹次。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中從事會計工作,並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合格者,頒發人事部統壹印制,人事部、財政部用印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中國範圍內有效。
考場設置: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
為便於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進壹步組織做好考試報名工作,現就初級會計資格考試報名地點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符合報名條件的在職在崗人員,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
2、符合報名條件的在校學生,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
3、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則在內地報名。有工作單位的,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為在校學生的,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