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條件:
1.具有中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3.符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
4.具備《中華人民***和國教師法》和《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相應學歷。
5.擁有天津市戶籍或參加考試時在有效期內的《天津市居住證》。
6.坐落天津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在校三年級(含)以上學生(含在讀研究生和專升本學生),可憑《教育部學籍在線認證報告》或學校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報考。其他年級在讀學生不得報考。
7.凡使用國外學歷學位證書報考的,考生須持有教育部出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自行打印的帶有電子簽章的電子版認證書。
8.港澳臺居民可持港澳臺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在我市報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9.按照教育部的規定,未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核準並報教育部備案的中等職業學校學前教育、小學教育等教育類專業的畢業學歷,不能作為申報幼兒園、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合格學歷。
10.被撤銷教師資格的人員,5年內不得報名;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得報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的,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以上是“天津教師資格證考試時間”的全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