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審計程序主要有檢查數據、檢查項目、審計憑證、復核數據。
壹、取得或編制固定資產及其累計折舊分類匯總表,並檢查以下數據。
1、年初余額是否與上年度的財務報表及相關審計工作底稿的記錄壹致。
2、年末余額是否與財務報表、總分類賬,以及明細賬的數額壹致。
3、記錄上述核對中發現的差異,結合對具體明細項目的審查對這些差異進行調查分析。
二、從固定資產明細賬抽取部分項目,實施以下程序。
1、檢查明細賬記錄是否與相應固定資產卡片的記錄壹致。
2、進行實地盤查,確定其是否實際存在。
三、取得項目相關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執行以下審計步驟。
1、將記賬憑證與所附原始憑證進行核對,檢查其內容、數量、單價、金額是否壹致。
2、對本年度增加的固定資產,對照原始憑證,檢查計價是否正確,憑證是否齊全,手續是否
齊備。
3、對本年度減少的固定資產,檢查所附原始憑證,查明是否經責任人批準,入賬是否正確及
時。
四、了解並確認固定資產折舊政策,對照固定資產及折舊的賬面記錄,計算復核本年度折舊的計提是否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