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境外所獲得學位須經教育部相關機構認證);應屆碩士畢業生須在博士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
(2)碩士就讀學校為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或國外高水平大學,且學業基礎好,科研能力強或在某壹領域或某些方面具有特殊學術專長或重要學術成果;
(3)報考類別為非定向(全日制非在職)。
(4)考生須具備報考導師自行確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考核制”選拔博士生的基本程序:包括個人申請、學科考核和學院審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四個環節。
(1)已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境外所獲得學位須經教育部相關機構認證);應屆碩士畢業生須在博士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
(2)碩士就讀學校為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或國外高水平大學,且學業基礎好,科研能力強或在某壹領域或某些方面具有特殊學術專長或重要學術成果;
(3)報考類別為非定向(全日制非在職)。
(4)考生須具備報考導師自行確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考核制”選拔博士生的基本程序:包括個人申請、學科考核和學院審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四個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