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質量監督主要任務壹般有:
(壹)監督檢查從業單位是否具有依法取得的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從業人員是否按照國家規定取得上崗資格;
(二)監督檢查建設、勘察、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質量保證體系的針對性、嚴密性和運行的有效性,以及各單位質量保證體系之間的協調性和壹致性;
(三)監督檢查勘察、設計文件是否符合國家規定的技術標準和規範要求,設計文件是否達到國家規定的編制要求;
(四)監督檢查施工、監理和設備、材料供應單位是否嚴格按照有關質量標準和技術規範進行施工、監理和供應設備、材料;
(五)監督檢查監理單位的質量管理和現場質量控制情況,以及對公路水運工程關鍵部位和隱蔽工程旁站情況,對各施工工序的質量檢查情況;
(六)監督檢查試驗檢測設備是否合格,試驗檢測方法是否規範,試驗檢測數據是否準確,試驗檢測頻率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七)監督檢查材料采購、進場和使用等環節和關鍵設備性能情況,並公布抽查樣品的質量檢測結果和關鍵設備狀況;
(八)對公路水運工程質量情況進行抽檢,分析主要質量指標的變化情況,評估總體質量狀況和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加強質量管理的政策措施和指導性意見,定期發布質量動態信息;
(九)對完工項目進行質量檢測和質量鑒定。
此外,交通質監站還負責:對監理和試驗檢測人員進行培訓和資格認定;對質量爭端進行仲裁;對質量事故進行查處;對違法從業行為進行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