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用工簽合同不適用《中華人民***和國勞動合同法》,適用《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應當簽訂勞務合同。合同內容壹般包括有合同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合同的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合同的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合同的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
勞動合同的法律特征如下:
1、勞動合同主體具有特定性。壹方是勞動者,即具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的中國人、外國人和無國籍人;另壹方是用人單位,即具有使用勞動能力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雙方在實現勞動過程中具有支配與被支配、領導與服從的從屬關系;
2、勞動合同內容具有勞動權利和義務的統壹性和對應性。沒有只享受勞動權利而不履行勞動義務的,也沒有只履行勞動義務而不享受勞動權利的。壹方的勞動權利是另壹方的勞動義務,反之亦然;
3、勞動合同客體具有單壹性,即勞動行為;
4、勞動合同具有諾成、有償、雙務合同的特征。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勞動合同條款內容達成壹致意見,勞動合同即成立。用人單位根據勞動者勞動的數量和質量給付勞動報酬,不能無償使用勞動力。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均享有壹定的權利並履行相應的義務;
5、勞動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質利益關系。 勞動合同必須具備社會保險條款,同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也可以在勞動合同中明確規定有關福利待遇條款,而這些條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質利益待遇。
綜上所述,勞動合同是建立勞動關系的基本形式。以勞動合同作為建立勞動關系的基本形勢是世界各國的普遍做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壹般包括下列條款:
(壹)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