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語言中標識符(Identifier)是用來標識變量、函數、數組等程序實體的名稱,標識符需要遵循以下規則:
標識符由字母、數字和下劃線組成,第壹個字符必須是字母或下劃線;
標識符不能是C語言的關鍵字(如if、while、int等);
標識符的長度不能超過編譯器所規定的最大長度,通常為31個字符;
C語言中標識符是區分大小寫的,例如a和A是兩個不同的標識符。
需要註意的是,盡管標識符可以由數字組成,但是標識符的第壹個字符必須是字母或下劃線,不能以數字開頭。
C語言中標識符(Identifier)是用來標識變量、函數、數組等程序實體的名稱,標識符需要遵循以下規則:
標識符由字母、數字和下劃線組成,第壹個字符必須是字母或下劃線;
標識符不能是C語言的關鍵字(如if、while、int等);
標識符的長度不能超過編譯器所規定的最大長度,通常為31個字符;
C語言中標識符是區分大小寫的,例如a和A是兩個不同的標識符。
需要註意的是,盡管標識符可以由數字組成,但是標識符的第壹個字符必須是字母或下劃線,不能以數字開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