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秋季北京市初中及以下教師資格網報時間:10月9日至10月19日(周五至周壹);
2020年秋季北京市高中、中職教師資格網報時間:10月9日至10月19日(周五至周壹)。
具體報考流程如下:
壹、受理高中、中職教師資格
本次受理采用申請人 “網上報名—網上預約—現場受理” 的方式,具體如下:
1、網上報名
(1)網報時間:10月9日至10月19日(周五至周壹);
(2)報名網址:;
(3)網報入口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
(4)網報時確認點應選擇“北京市高中、中職教師資格認定秋季報名確認點”;
2、網上預約
(1)預約時間:10月21日至11月6日(周三至周五);
(2)預約網址:北京市高中、中職教師資格認定現場受理預約系
(或使用手機微信關註“北京市教師資格”公眾號);
(3)查詢系統自動核驗結果
本次認定中,系統會通過數據比對的方式自動核驗申請人是否符合認定條件,核驗的信息包括教師資格認定的各項條件。
如系統顯示違法犯罪記錄核查未通過,則申請人無法參加本次認定。
如系統顯示某項條件“核驗已通過”,申請人現場受理時無需攜帶相應材料原件。
如系統顯示某項條件“待現場核驗”,則申請人現場受理時需攜帶相應材料原件,具體要求見本公告“現場受理需提交的有關材料及註意事項”內容。
(4)上傳電子版證件照
申請人按照系統要求的規格上傳本人壹寸白底證件照(照片擬用於制作證書,應與網報照片為同壹底版,規格應符合系統提示要求)。
(5)進行網上預約
申請人可選擇受理時段進行預約。預約成功後,持系統發送的預約信息在預約時段內到達受理地點提交申請材料。因未在網上預約或未按預約時段到達受理現場提交材料而導致無法完成教師資格認定,後果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3、現場受理
(1)受理時間:10月22日至11月6日(周四至周五,周六、周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
(2)受理地點:北京市政務服務中心,地址:北京市豐臺區西三環南路1號(六裏橋西南角三層C區);
(3)領取《領取<教師資格證書>通知》
現場受理審核合格的申請人應當場領取《領取<教師資格證書>通知》。
(4)選擇證書領取方式
現場受理通過的申請人可選擇證書領取方式,分別為郵寄或自取。推薦申請人選擇郵寄證書服務,按照《領取<教師資格證書>通知》上的流程辦理。寄遞服務由北京郵政EMS提供,郵寄費用由申請人承擔。郵件包含《教師資格證書》和壹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選擇自取的申請人,應按照《領取<教師資格證書>通知》的要求,先在預約系統中進行領取證書預約,再到北京市政務服務中心(六裏橋西南角)領取《教師資格證書》和壹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二、受理初中及以下教師資格
1、網上報名
(1)網報時間:10月9日至10月19日(周五至周壹);
(2)報名網址:;
(3)網報入口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
2、現場受理
(1)受理時間:具體時間請咨詢各區級認定機構(詳見《附件1:北京市各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地址及聯系方式》)。
(2)受理地點:申請人可向戶籍所在地、居住地(須持有北京市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就讀學校所在地(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在讀研究生及在讀專升本學生)的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具體受理地點請咨詢各區級認定機構(詳見《附件1:北京市各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地址及聯系方式》)。
(3)發放領取教師資格證書相關通知或回執
現場受理通過的申請人應根據各區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的要求領取教師資格證書相關通知或回執,憑通知或回執於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領取《教師資格證書》和壹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擴展資料:
教師資格認定條件
壹、受理範圍
1、本市戶籍的社會人員(含在職、待業人員);
2、持有本市有效期內居住證的外省市戶籍人員;
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未能在2020年上半年認定教師資格的2020屆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已在其他地區認定相應教師資格的除外);
4、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研究生以及本市戶籍的在讀專升本學生;
5、本市戶籍就讀於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研究生以及在讀專升本學生;
6、持有本市有效期內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者已在本市憑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港澳臺居民;
7、駐京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二、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三、應當具備《教師法》及《教育部關於開展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規定的相應學歷。
具體如下:
1、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取得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取得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範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4、取得高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範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5、取得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範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6、取得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或以上學歷並具備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四、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發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五、應當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
六、應當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醫院體檢中心體檢合格。
北京教師資格網—北京市2020年秋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