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招聘部門及崗位
本次招聘***涉及房山區教育委員會所屬66個單位,擬招聘300人,詳見《附件》。
二、招聘條件
(壹)擁護中國***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
(二)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
(三)熱愛農村教育事業,壹經聘用至少在聘用單位工作3年;
(四)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關系在北京,不含戶口及檔案留在畢業學校的非京生源畢業生;
(五)學歷要求:
報考幼兒園教師崗位應具有國家計劃內統招全日制學前教育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中小學教師應具有國家計劃內統招全日制師範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初高中師資所學專業應與所報崗位相同或相近,音樂、體育學科可放寬至相關專業非師範畢業生,但需具有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書;
(六)屆別要求:限2012-2016年畢業生報考;
(七)年齡要求:幼兒園教師25周歲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後出生),中小學教師30周歲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後出生);
(八)學習成績優良,身體健康,有較好的專業發展潛質。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壹)報名時間:
2016年2月17日-2016年2月19日
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
(二)報名地點:房山區教委(良鄉西路9號)115房間。
(三)報名所需材料,按以下順序裝訂:1、房山區教委2016年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報名登記表;2、戶口本(復印首頁及本人頁)、身份證復印件(需驗原件);3、應屆生需提交畢業生推薦表(蓋就業指導中心印章),大學成績單(蓋教務處印章),2012-2015年畢業生需提交畢業證和派遣證的復印件(需驗原件),研究生還需提供本科畢業證、學位證的復印件(需驗原件),檔案存放機構的存檔證明;4、師範專業證明(蓋校就業指導中心章);5、教師資格證書(考試合格未取證的需出具證明);6、獲獎證書;7、本人自薦材料和證明自己能力的相關材料。
(四)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同時進行。
四、考核安排
采取綜合考核形式,分為業務考核(備課、說課)和面試(答辯、面試)兩部分,業務考核和面試壹體進行,總分100分,60分合格,擇優錄用。備課:備課時間為30分鐘。報考人員在簽到時抽簽決定考核順序,到備課室後再根據報考崗位的學科要求,抽取說課內容,並在獨立準備的基礎上提交教學設計。中小學教學設計內容應包括教學目標、教學重難點、教學資源和手段、主要教學方法和教學過程,幼兒園的教案內容包括活動名稱、活動目標、活動準備、活動過程和教學反思。說課:說課時間為10-15分鐘。說課內容包括分析課標和教材內容、教學目標、教學重難點、教學資源和手段、主要教學方法和教學過程,並對自己所教授的內容進行自我評價。答辯和面試:答辯、面試時間為5-10分鐘。考核組針對所講課程和崗位要求提出與本崗位、本學科、本章節有直接聯系的問題,應聘者當場答辯。考核時間、地點提前在房山教育信息網公告或以其他形式通知。
五、確定擬聘用人員
按照考核的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確定擬聘用人選,成績低於60分的不予聘用。出現空缺崗位時,落聘人員可申請二次調劑。
(壹)考察、體檢和資格復審
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考察、體檢和資格復審,如有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二)公示
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房山人力社保局網站和房山教育信息網站上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三)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後,對無異議人員辦理相關手續。
(四)崗位待遇
對被聘用人員,按照事業單位管理的相關規定,享受正式教師的待遇。
(五)試用期
新聘用的人員,試用期為半年(應屆畢業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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