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找出可能存在的危險源,並進行監控。
常見的危險源有:
(1)高處墜落及物體打擊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2)機械傷害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3)火災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4)觸電預防措施
(5)中毒預防措施
(6)易燃、易爆危險品引起火災、爆炸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2、發生危險源時的緊急預警行動。
接警人員接到報警後,應迅速向指揮部負責人報告,報告的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性質、類型、受傷人員情況、事故損失情況、需要的急救措施及到達現場的路線方式,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通知相關專業組趕赴現場,實施救援,並視情況向街道(地區)辦事處上級管理部門報告。
3、信息報告與處置
(1)信息報告與通知
(2)信息上報
(3)信息傳遞
4、應急響應
單位應急響應的過程為接警、應急啟動、控制及應急行動、擴大應急、應急終止和後期處置。
5、後期處置
事故處理完成後,主管部門寫出報告(總結):事故經過、事故發生原因、處理過程、經驗教訓、人員傷亡、損失大小情況、事故直接損失、間接經濟損失、獎罰人員名單等上報上級有關部門,並在廠辦公室存檔備案。
經事故調查報告批復後,應根據事故調查報告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和事故防範措施積極落實,立即進行生產秩序恢復前的汙染物處理、必要設備設施的搶修、人員情緒的安撫及搶險過程應急搶救能力評估和應急預案的修訂工作。
6、保障措施
完善通信與信息保障,詳細保存應急工作相關聯的單位、人員通信聯系電話,做好應急隊伍保障。
應急預案分為四類:自然災害、事故災害、公***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大部分企業的應急預案都屬於事故災害。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有以下類型:
1、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從總體上闡述事故的應急方針、政策,應急組織結構及相關應急職責,應急行動、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應對各類事故的綜合性文件。
2、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是針對具體的事故類別(如煤礦瓦斯爆炸、危險化學品泄漏等事故)、危險源和應急保障而制定的計劃或方案,是綜合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應按照應急預案的程序和要求組織制定,並作為綜合應急預案的附件。專項應急預案應制定明確的救援程序和具體的應急救援措施。
3、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針對具體的裝置、場所或設施、崗位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現場處置方案應具體、簡單、針對性強。現場處置方案應根據風險評估及危險性控制措施逐壹編制,做到事故相關人員應知應會,熟練掌握,並通過應急演練,做到迅速反應、正確處置。
法律依據: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第四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壹)未按照規定編制應急預案的;
(二)未按照規定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的。
第四十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況之壹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壹)在應急預案編制前未按照規定開展風險辨識、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
(二)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審的;
(三)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單位、人員的,未將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範圍和應急防範措施告知周邊單位和人員的;
(四)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估的;
(五)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修訂的;
(六)未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物資及裝備的。
生產經營單位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等部門依照職責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