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況應重新辦理居住證,辦理流程以妳居住地政府部門發布的相關規定為準,下面以永州市為例
辦理流程
1、辦理人將準備齊全的辦理材料提交給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出申請。
2、審核材料通過後,進行居住證受理,並出具居住證領取憑證。(居住期限為1年) ?
3、當事人憑相關申請材料和居住證領取憑證前往各縣市區公安局政務服務辦證大廳窗口申請制證。?
4、符合相應辦證條件的群眾於7個工作日後,憑居住證領取憑證前往各縣市區公安局政務服務辦證大廳相應窗口領取居住證。?
辦理材料
1、永州市居住證申領表
2、居民身份證
3、近期彩照1張(常住人口信息系統中無照片的人員需提供,照片標準參照二代身份證照片
4、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三者之壹及以上的證明材料。
註: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必須有房屋出租人或者房屋管理人有效證件復印件)、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擴展資料
居住證換補
換補條件
已在本市內辦理過居住證,因損壞難以辨認、遺失等原因需要換領、補領的。
換補材料
1、居住證補(換)領、延期及項目變更申請表
2、申領人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
3、原居住證(換領須提交損壞原件,遺失需補領的不用)
換補程序
與居住證申領程序相同
收費標準
換領、補領居住證應繳納證件工本費
換補時限
1、換補人居住登記已滿半年,且換補地址與登記地址壹致的,在3個工作日內辦結;農村派出所在5個工作日內辦結,延長不得超過受理機構自受理之日起15日。
2、換補人居住登記已滿半年,但換補地址與登記地址不壹致的,派出所應在受理之日起7日內辦結,延長不得超過受理機構自受理之日起15日。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