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其次,我們還要明白,傳記就和歷史壹樣要具有真實性,不可以隨意編造。否則就寫成小說了,另外,它還得具有壹定的文學性,否則讓人看了也會淡而無味。
3、人物傳記不是壹定要寫自己,也可以寫他人。寫自己人生的叫人物自傳,寫別人的叫他傳。
4、很多人物自傳都寫完了壹個人的壹生,我們也可以只寫壹個人的某壹段人生,只要能夠突出表現出人物的品質就行。
5、不過在傳記中也有壹些是壹定要交代清楚的內容,比如說:妳寫的什麽人?他做了些什麽事情?突出了他什麽樣的特點等。
6、最後,對人物的壹個總的評價也是必不可少的,當然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間接的評價。總之,好與壞壹定要分明。
7、人物傳記大的結構很簡單:寫什麽人?(外形及生活環境等)——做了什麽事?(以多個事例來說明)——突顯了人物什麽樣的特點——評價(是好還是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