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I-20的頁數
I-20壹***有3頁,包括第1頁:證明該名學生的身份等其他重要狀態;第2頁,包括有關I-20表格的註意事項;第3頁,給予該名學生合法的工作授權和短期出入境的記錄。註意,有些學校的第1頁和第2頁是打印在壹張紙上,有些學校是單面打印,因此,可能會出現紙張數目不同的狀況,但是頁數是壹定的,壹定是3張。如果缺少某頁,必須與學校聯系,要求重發。缺少任何壹頁的I-20表格都是不被允許和不被承認的。
三、對於I-20各項的解釋說明
3.1 第1頁
右側的SEVIS部分:該部分提供SEVIS號碼,該號碼在簽證時繳納SEVIS FEE會用到。註意,每壹份I-20表格都有唯壹的SEVIS號碼
3.1.1 學生基本狀況
包括姓(Family Name)、名(First Name)、中間名(Middle Name)、出生國家(Country of Birth)、出生日期(Date of Birth)、國籍(Country of Citizenship)和錄取號碼(Admission Number)。註意,最後壹項錄取號碼,對於大多數國內申請者而言,是沒有這個號碼的。
3.1.2 學校基本狀況:
包括學校名稱(School Name)、學生進入美國後需要聯系的學校官員(School Official to be notified of student's arrival in U.S.)、學校地址(School address)、學校代碼和日期(School code and approval date)。其中,最後壹項學校代碼在繳納SEVIS FEE時會用到,對於同壹所學校,這個號碼是固定的。
3.1.3 簽署表格的目的(This certificate is issued to the student named above for)
表明持有該表格的學生到達該學校的目的為何。
3.1.4 該生在美國將得到的學位(Level of education the student is pursuing or will pursue in the United States)
3.1.5 入學時間.
該項包括該生將要就讀的專業(majoring in)、抵達學校的最晚時間(The student is expected to report to the school no later than)、完成學業的最晚時間(and complete studies not later than)、學習時間長度(The normal length of study)。其中抵達學校時間和學習時間長度在填寫DS表格的時候會用到。
3.1.6 英語能力證明(English proficiency)
該項包括該所學校是否需要學生提交必要的語言證明以及該生是否符合該校要求具備的語言能力。
3.1.7 學費需求
該項包括該生在壹定時間內(壹般為12個月)的預計花費,包括學費(Tuition and fees)、生活費(Living expenses)、同行者花費(Expenses of dependents)、其他花費(Other),並在最後給出總計(Total)
3.1.8 資金證明:
該項包括該生在壹定時間內(同第7項時間)可以得到的財政支持,主要來自學生的個人財產(Student's personal funds)、學校提供(Funds from this school)、其他(Funds from another source)、校內工作(On-campus employment),並在最後給出總計(Total)。如果第8項的總和大於或者等於第7項的總合,證明資金足夠,反之說明資金不足。如果除去個人財產,其余3項的總和大於或等於第7項總和,就是所謂全獎,如果其余3項總和小於第7項總和但大於0,就是所謂有獎。由於第7項的總和是基於估計(estimated),因此,該生要至少準備壹年的資金以防萬壹。
3.1.9 備註 (Remarks)
包括學校的壹些重要事項
3.1.10 學校的簽名
壹般是由列在第2項中的學校官員簽名,以證明該表格是由學校發出並經過學校批準,該生具備合法學生身份,將可以被這所學校接收。
3.1.11 學生的簽名
證明該生同意接收該所學校的錄取,並保證在美國短期停留之後返回居住國。如果學生未滿18周歲,還需要提供監護人或父母的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