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客戶拖欠貨款也沒簽字怎麽辦?
對於客戶拖欠貨款,並且沒有簽字的情況,當事人可以收集證據,例如合同、發票、收貨單等;然後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結清貨款。拖欠貨款的訴訟時效為2年,當事人可以在2年訴訟時效內收集資料到法院進行起訴。貨款糾紛訴訟時效、拖欠貨款的訴訟時效
1. 拖欠貨款的訴訟時效為兩年。 2. 已註明履行清償貨款日期的欠條,訴訟時效期限從註明清償貨款日期之日起算。 3. 未註明履行清償貨款日期的欠條,訴訟時效期限從欠款人出具欠條的次日起算。 4.對已經超過貨款糾紛訴訟時效期限的欠條,欠款人又重新打欠條的,訴訟時效期限重新開始起算。二、具體起訴流程如下:
1、起訴 即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立案審查 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對裁定駁回起訴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受理後,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並立即開始執行 3、排期開庭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4、開庭審理 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 如果達成調解協議,制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未達成調解協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 5、宣判 同意判決,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區分對待: 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通常情況下,對於此類案件,小編建議大家最好盡量通過調節的方式解決。如果欠款人仍拒不還款,當事人就要考慮通過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方式解決,在此之前,壹定要盡可能的收集對自己有力的證據,這樣才有勝訴的更大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