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換領、損壞換領、丟失補領可以辦理;
2、申請人為年滿16周歲以上的廣州市戶籍居民,曾持有在廣州市公安機關辦理帶有指紋信息的居民身份證,且同意復用原指紋,可通過“廣州公安”公眾號實名認證後進行網上辦理。
申請人如不同意復用指紋信息,可通過“廣州公安”公眾號實名認證,在網上預采集部分信息後到全市任壹居民身份證自助終端重新采集指紋完成受理;
3、申請人為年滿16周歲以上,且在廣州市有來穗人員登記記錄的廣東省戶籍人員,可通過“廣州公安”公眾號實名認證,在網上預采集部分信息後到現居住登記地的居民身份證自助終端完成受理。
身份證辦理流程如下:
1、選擇業務類型;
2、輸入申請人公民身份號碼(判定是否屬自助辦理範圍);
3、拍攝申請人現場視頻相片;
4、掃描相片回執;
5、采集指紋信息;
6、非本市戶籍人員輸入在穗居住地址;
7、輸入申請人手機號碼;
8、選擇證件領取方式;
9、申請人電子簽名;
10、選擇交費方式繳費;
11、打印辦證回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七條
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第八條
居民身份證由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