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蓋章後簽字字印交叉處有特征:只要是真實意思的表示,先後(先簽名與先蓋章)同具效力。蓋印章與簽名同屬於確認程序。
蓋印章與簽名同屬於確認程序,在效力上確認上沒有程序先後的明確區別,在同壹文件中可以是兩者同具有,也可以是僅具有答名或只具有蓋章,都產生效力。但在實際生活中有壹個壹般的行為作法是先簽名後蓋章,這是因為壹是簽名後蓋章操作上方便些,二是有“騎壓印”之意。
程序:
(1)圖紙會審的壹般程序:業主或監理方主持人發言→設計方圖紙交底→施工方、監理方代表提問題→逐條研究→形成會審記錄文件→簽字、蓋章後生效。
(2)圖紙會審前必須組織預審。閱圖中發現的問題應歸納匯總,會上派壹代表為主發言,其它人可視情況適當解釋、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