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國人民銀行《關於貫徹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票據糾紛案件若幹問題的規定》第四十壹條明確規定,“商業匯票上的出票人簽名為法人或者單位的財務專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理人的簽名或者蓋章”。
3.背書加蓋公章的情況並不少見,並沒有問題。
1,中國人民銀行《關於貫徹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票據糾紛案件若幹問題的規定》第四十壹條明確規定,“商業匯票上的出票人簽名為法人或者單位的財務專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理人的簽名或者蓋章”。
3.背書加蓋公章的情況並不少見,並沒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