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不違反法律規定就是有效的。
但是如果從法律風險上說,仍建議采取書面原件的方式,以防發生糾紛的時候難以證明雙方當時的合意,從而不能保障當事人的權益。如發生沒有委托書代簽合同是這種情況,可以事後追認。合同的效力是待定的,如果當事人不認可,則協議無效。當然,如果代寫人有表見代理的情節,則合同還是有效的。同時也要註意另壹種情況的發生,如果該委托書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權限和期限,並由被代理人簽名或者蓋章,並且簽訂委托書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委托書內容合法的,則通過微信發的委托書有法律效力,有相應的作用,不符合上述情況的,該委托書無效,沒有用。
委托別人代為訴訟的,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的授權委托書。有資格成為民事訴訟代理人的包括有律師,當事人的近親屬等。其中,當事人的近親屬指定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提起民事訴訟的前提條件是當事人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壹般情況下,提起訴訟需要當事人到人民法院進行起訴,但當事人因身體等原因無法自己提起訴訟的,可以給委托別人。委托人,必須是具有民事訴訟行為能力的當事人,或者是無民事訴訟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民事訴訟的委托人必須是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的,並簽訂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中必須寫明當事人的委托事項和權限,對於訴訟代理人代為提起反訴或者上訴的,必須有委托人的特別授權。委托人在國外需要進行授權委托的,從僑居國寄交或者托交授權委托書,必須經過中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六十五條委托代理授權采用書面形式的,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權限和期限,並由被代理人簽名或者蓋章。《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六十七條,代理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代理事項違法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為違法未作反對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壹條
當事人采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要求簽訂確認書的,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九條
委托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必須記明委托事項和權限。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托人的特別授權。僑居在國外的中華人民***和國公民從國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權委托書,必須經中華人民***和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沒有使領館的,由與中華人民***和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再轉由中華人民***和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證明,或者由當地的愛國華僑團體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