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繳納車輛購置稅,給新購買的車輛上保險,到相應的地方進行刑偵檢測;
2、去到機動車檢測站辦理證件。如果時候非免檢車車輛進行過線檢測,應該先交款,再進行填表,拓號並照相,進行資料的采集,領取上牌相應的資料;
3、去到車輛管理所的辦證大廳。進行資料的提交、辦理人進行簽名。
新車使用臨時牌照不得超過15天,車主應及時向車輛管理機關申請使用正式牌照。如無牌上路,將會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暫扣車輛、罰款200元、扣12分。臨牌如果只過期了壹兩天,可以帶上相關資料到車管所進行辦理,不過最好早點去,避免遇到查車。如果遇到查車就和交解釋壹下,最多罰款200。保險壹點的話可以叫拖車拖過去上牌。當然最保險的辦法還是對臨牌進行續期後再去上牌最安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壹條
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並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
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掛並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汙損。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收繳、扣留機動車號牌。
第十三條
對登記後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根據車輛用途、載客載貨數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況,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對提供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單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應當予以檢驗,任何單位不得附加其他條件。對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發給檢驗合格標誌。
對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檢驗實行社會化。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實行社會化的地方,任何單位不得要求機動車到指定的場所進行檢驗。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不得要求機動車到指定的場所進行維修、保養。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對機動車檢驗收取費用,應當嚴格執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