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四條 執法人員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應當向當事人出示執法身份證件,填寫預定格式、編有號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當場交付當事人。前款規定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當事人的違法行為、行政處罰依據、罰款數額、時間、地點以及行政機關名稱,並由執法人員簽名或者蓋章。執法人員當場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必須報所屬行政機關備案。
《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三條 人民警察必須按照規定著裝,佩戴人民警察標誌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證據,保持警容嚴整,舉止端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四條 執法人員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應當向當事人出示執法身份證件,填寫預定格式、編有號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當場交付當事人。前款規定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當事人的違法行為、行政處罰依據、罰款數額、時間、地點以及行政機關名稱,並由執法人員簽名或者蓋章。執法人員當場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必須報所屬行政機關備案。
《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三條 人民警察必須按照規定著裝,佩戴人民警察標誌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證據,保持警容嚴整,舉止端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