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區業主委員會決定將小區花園內的健身區拆除,建成咖啡廳出租,所得租金作為業主委員會成員的固定“管理工資”。這壹決定遭到了大多數業主的反對。那麽,法律對此是如何規定的呢?
律師回答
本案中,業主委員會的決定明顯侵害了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那麽壹旦出現這種情況,其他業主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呢?
根據法律規定,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侵犯業主合法權益的,被侵害的業主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違反法律法規的,由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銷其決定,並通知全體業主。
業主以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侵犯其合法權利或者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為由,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決定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之日起1年內行使。
法律鏈接
物業管理條例
第十九條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應當依法履行職責,不得做出決定或者從事與物業管理無關的活動。
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違反法律法規的,由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物業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銷其決定,並通知全體業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