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人在微信群罵人,公然侮辱他人,情節嚴重的,構成侮辱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行為人在微信裏散播謠言,情節不嚴重的,不構成犯罪,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罵人立案必須滿足三個條件如下:
1。罵人行為必須發生在公***場所,如街道、商場、公園等地方。2。罵人行為必須對他人造成了明顯的不良影響或者破壞了公***秩序,如引起圍觀、擾亂公***場所的秩序或者影響到他人的休息與娛樂等。3。罵人行為如果涉及到嚴重侮辱、誹謗、惡意中傷等,可能會觸犯誹謗罪、侮辱罪等相關法律規定而被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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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通過信息網絡實施第壹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