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商)朝爵位分為公、侯、伯三等,周朝爵位分為公、侯、伯、子、男五等,地位依次降低。這些爵位都有封地,可以世襲,號稱諸侯的指的就是這些人。例如,春秋時期的宋、晉、齊、魯、燕都是公國,其國君號稱某某公;鄭國國君為伯爵;山東這邊有些小國像莒、郯等都是子國,孔子在春秋中稱其國君為莒子、郯子。夏商周這三朝的最高統治者號稱王,所以詩經中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這樣的詩句。周禮對於王以及各個爵位的封國所擁有的封地大小、儀仗規格、軍隊數量、待遇、祭祀規格等等都有詳細的規定。但是到了春秋末期大家就開始僭越了,以至於後來諸侯紛紛稱王,王這個稱號就不值錢了。
秦始皇鑒於此,統壹天下之後另外擇號“皇帝”,從此壹直延續到清朝。分封諸侯的做法是正宗的封建制,而秦朝廢除了封建制,改行郡縣制,官員任免皆出於皇帝,而且不再世襲。到了漢朝,則是封建制和郡縣制並行,這時候爵位就分為王、公、侯、伯、子、男六等了。這壹點我還不肯定,也許只有王、公、侯三等(原因是六這個數目沒有壹個靠得住的淵源)。此外,漢朝還有壹些“關內侯”,有侯之名而無侯之實,被朝廷養在京城沒有封地。
自周朝以降,中國受周朝禮制的影響十分深遠(孔子只不過是要“克己復禮”,試圖維護周禮而已),爵位構成了壹個森嚴的等級。低壹級的諸侯國往往是其附近高壹級諸侯國的附庸,特別是史籍中不見記載的壹堆子國、男國,統統都是附庸。周朝之初,成王遣召康公給齊太公(姜商,即姜子牙)頒布命令:“東至海,西至河(黃河),南至穆陵(壹個關口),北至無棣,五侯九伯,實得征之。”(《史記·齊太公世家》)可見,不同級別的諸侯之間的權限差別很大。
附註:
“國”這個字的最初意思就是諸侯的封地,以及諸侯在其封地上所建立的政權,而天子政權所及叫做“天下"。詩經中的“普天之下”就是這個指代,相當於我們現在所說的國家或者全世界。所以,有些老外說中國古代的帝王狂妄至極,認為全世界都是他的,的確有這樣的意思在內。儒家所說的“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其中的治國壹項,治理的就是諸侯國。《史記》中經常見到“諸侯就國”、“國除”(諸侯國被廢除)之類的字眼,其中的國就是諸侯國。
參考文獻:
班固,《白虎通》卷壹。
司馬遷,《史記》有關本紀、世家各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