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皮包公司,臨時租了個房間,弄了幾個受托人,表演的很業余。
所謂老板,合同簽名是蔣簽的,筆名是肯定的;我在姜昆搭檔的手機上看到了他。這可能是他的真名。有興趣的人吃人肉,壹個胖胖的。
另壹個業務叫費帥琴,而且壹定是假名,瘦黑的那種。
如果讓妳跟他們簽約,我勸妳不要去;如果妳去,我勸妳別讓他們訂酒店(我懷疑酒店和他們合作,貴的是si,差的是260壹晚。上電梯的時候看到帶我來的靚女好像在問櫃臺要什麽,現在應該是要錢的);如果簽了合同,請妳吃飯,煙,酒,勸妳不要買。買了就贊助他們。如果以上都失敗了,妳會和馬娘壹起後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