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個性簽名 - 為什麽王安石在《傷仲永》中自稱為先生(王子)?

為什麽王安石在《傷仲永》中自稱為先生(王子)?

王子:王安石的自稱。

壹、全文瀏覽

傷仲永 shangzhongyong(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並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傳壹鄉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

余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於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復到舅家問焉。曰:“泯然眾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於材人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耶?

二、正確讀法

傷仲永 北宋朝(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並/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傳/壹鄉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

余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於/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復到舅家,問焉,曰“泯然眾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於/材人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耶?”。

三、題目意義

傷,是“哀傷,嘆息”的意思。傷仲永,即憐惜方仲永這個幼時天資聰穎的神童由於沒有好好學習,以致長大後竟成為默默無聞的庸人。

《傷仲永》選自《臨川先生文集》(中華書局1959年版)

文章中心

寫仲永因後天不學終於由神童淪為常人甚至連常人都不如的可悲經歷,申述勸學之旨。

文章的道理

即使有先天的才能,後天不努力學習,再聰明的人也會不行的,“泯然眾人矣”既表達了仲永的現狀,又表達了對仲永的失望。

四、原文及註解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作者交代了方仲永的籍貫、姓名、身份、家世。)仲永生五年(這是虛歲,他其實四歲),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並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儀禮·喪服》鄭玄註:“收族者,謂別親疏,序昭穆。”《禮記·大傳》孔穎達正義:“‘收族故宗廟嚴’者,若族人散亂,骨肉乖離,則宗廟祭享不嚴肅也;若收之,則親族不散,昭穆有倫,則宗廟所以尊嚴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親疏遠近之序團結族人,使不離散。方仲永的試筆之作“以養父母、收族為意”。“養父母”,是“贍養”的表現,“收族”,是“團結”的表現。五歲的孩子有這樣的誌向,這在封建時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難怪人們在贊揚之余,還特地把這首詩送給本鄉的讀書人去看,讓他們來評定。)為意,傳壹鄉秀才(在唐宋時是對壹般讀書人的稱呼,跟明清兩朝經過縣試及格的生員不同。“壹鄉”,全鄉。這句話應理解為傳給全鄉的讀書人看.不是只給某個秀才看。)觀之。自是指物作詩(即作“詠物詩”。過去訓練兒童作詩,常常指定壹件物品為題,要求在詩中既能說出該物品的特點,又能借此表達某種思想感情,是作詩的起步訓練。)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省略句。省略了“使”的賓語,應為“不使之學”,“之”在此指代方仲永。)

余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明道”,宋仁宗年號,只有兩年(1032-1033)。“先人”。這是對已故父親的稱呼。按:王安石父親名益,字損之,天聖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現在廣東省韶關市),三年後以丁憂離職還家,王安石(當時13歲)隨行。據此,這次還家當在明道二年(1033)。寶元二年(1039),王益卒於江寧(現在屬江蘇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寫於慶歷三年(1043)故稱“先人”。),於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省略句。省略了“令”的賓語,應為“令其作詩”,“其”指代方仲永。)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復到舅家問焉。曰:“泯然眾人矣。”

王子(指王安石)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於材人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終於成為普通人,是他受到的後天的教育不到位的原因。)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耶?(人的天資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必經過後天的不斷的學習。)

五、譯文

金溪縣平民方仲永,世代以耕田為業。仲永長到五歲時,從沒見到過讀書寫字的工具,忽然哭著要這些東西。父親對此感到驚異,就從鄰居那裏借來給他,當即寫了四句詩,並且自己題寫上自己的名字。這首詩以奉養父母、團結同宗族的人為內容,傳給全鄉的秀才觀賞。從此,指定事物讓他作詩,立即完成,詩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觀賞的地方。同縣的人對仲永感到奇怪,漸漸以賓客的禮節來款待他的父親,有人用錢財和禮物討取仲永的詩。他的父親貪圖這樣,每天強要仲永四處拜訪同縣的人,不讓學習。

我聽到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間,我跟從先父回到家鄉,在舅舅家裏見到他,十二三歲了。讓作詩,不能與從前的傳聞相稱了。又過了七年,從揚州回來,再次到舅舅家,問起仲永的情況,回答說:“仲永的特殊之處已經消失凈盡了,成為普通人了。”

王先生說:仲永的通曉、領悟能力是天賦的。他的天資比壹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終成為壹個平凡的人,是因為他沒有受到後天的教育。像他那樣天生聰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沒有受到後天的教育,尚且要成為平凡的人;那麽,現在那些不是天生聰明,本來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後天的教育,想成為壹個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夠吧?

六、作者簡介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晚號半山,小字獾郎,封荊國公,世人又稱王荊公,世稱臨川先生。撫州臨川人(現為撫州 東鄉縣 上池裏陽村人),漢族。北宋傑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學家、改革家,唐宋古文八大家之壹。在北宋文學中具有突出成就。其詩“學杜得其瘦硬”,長於說理與修辭,善用典,風格遒勁有力,警辟精絕,亦有情韻深婉之作。著有《臨川集》。他出生在壹個小官吏家庭。父益,字損之,曾為臨江軍判官,壹生在南北各地做了幾任州縣官。安石少好讀書,記憶力強,受到較好的教育。

七、重點詞句

壹、詞解

1.隸:屬於

2.世隸耕:世代從事農業生產;

3.未嘗:不曾;

4.求:要求

5.異:對……感到奇怪

6.借旁近:從鄰居那裏借來;

7.與:給;

8.書:寫;

9.為:題寫;

10.以……為意:把……作為詩的內容;

11.觀:欣賞;

12.自是:從此;

13.是:這、此;

14.就:完成;

15.者:......的地方;

16.稍稍:漸漸;

17.或:有人;

18.賓客:用賓客之禮相待;

19.邑人:同鄉人;

20.乞:求取,這裏指花錢求仲永提詩;

21.利其然:貪圖這樣(以此有利可圖);

22.扳:強拉

23.環謁:到處拜訪;

24.使:讓;

25.從:跟從;

26.稱:相比;

27聞:名聲

28.泯然:消失的樣子。指方仲永的特異之處完全消失了。

29.不至:沒有達到(要求)。

30.王子:王安石的自稱。

31.夫:句首發語詞,不譯。

32.固:本來。

33.文理:文采和道理。

34.利:以……為利。

35.可:值得。

36.秀才:這裏指壹般學識優秀的士人。

37.謁:拜訪

38.書具:寫字的工具,指筆、墨、紙、硯

二、句解

1.父異焉,借旁近與之。

譯:父親感到十分奇怪,從鄰居那裏借來給仲永。

2.並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

譯:並且自己在詩上題寫上了名字,他的詩以贍養父母、與同壹宗族的人搞好關系為主題。

3.自是指物為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

譯:從此只要別人指定東西就能寫詩,馬上完成,它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可觀賞的地方。

4.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

譯:同鄉人感到奇怪,漸漸用賓客之禮款待他父親;有人還用錢來求取仲永的詩。

5.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

譯:父親認為這有利可圖,每天拉著仲永到處拜訪同鄉人,不讓他學習。

6.不能稱前時之聞。

譯:不能與以前所聽說的相符合。

7.泯然眾人矣!

譯:完全成為平常人了。

八、教材參考

壹、整體把握

本文借事說理,以方仲永的實例,說明後天教育對成才的重要性。文章分兩部分:敘事部分寫方仲永幼年時天資過人,卻因其父“不使學”而最終“泯然眾人”,變得平庸無奇;議論部分則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於“受於人者不至”,強調了後天教育的重要。文章通過方仲永這壹實例說明具有普遍借鑒意義的道理,給人以深長的思考。

本文的語言十分精當。敘事部分僅以壹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敘述了方仲永從五歲到二十歲間才能變化的過程,議論部分也不過七十余字,文中的每壹詞、句都有其確切的表達作用,而不是可有可無。例如第壹段,首句交代籍貫、身份、姓名、家世,這不僅是必不可少的壹般介紹,而且“世隸耕”三字是對“未嘗識書具”“不使學”的必要鋪墊,既襯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資,又暗示了造成他命運的家庭背景;壹個“啼”字,生動地寫出方仲永索求書具的兒童情態;“忽”“即”“立”三個副詞,使壹個天資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躍然紙上;“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僅壹句話就刻畫出方仲永父親貪圖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嘆的愚昧無知之態;“不使學”三字,看似平淡,卻為方仲永的變化埋下伏筆,點出方仲永命運變化的關鍵。第二段敘事極為簡要,僅以壹“見”壹“聞”壹“問”就交代了方仲永後來的變化和結局。結尾的議論部分,言簡意深,說理嚴謹。對本文語言精當的特點,可以逐詞逐句體察、品味。

本文語言平實而又不乏感情色彩。文章以“傷仲永”為題,寫的是可“傷”之事,說的是何以可“傷”的道理,字裏行間流露著作者對壹個神童最終“泯然眾人”的惋惜之情,對“受之天”而“受於人者不至”者的哀傷之情,並以鮮明的態度表明作者的觀點。

二、問題研究

1.本文為什麽詳寫方仲永才能初露時的情形?

本文詳寫方仲永才能初露時的情形,這樣安排暗含了文章的主旨,是符合作者意圖的。

王安石寫這篇文章,意在以方仲永為反面的例子,來說明“受之人”即後天教育的重要性。題目中的“傷”字,就已經透露這壹點。“傷”是哀傷、哀憐的意思。作者為什麽“傷”仲永?因為方仲永天資非凡而“受於人者不至”,最終“泯然眾人”。但這不是仲永自身造成的,不能怪仲永,因為他畢竟是個孩子,不能掌握自己的命運;這是他貪財短視的父親造成的。文章在首段敘事中詳寫仲永才能初露時的情形,有兩條線索:壹條從敘述方仲永才能的突然顯露到聲譽日隆;另壹條敘述仲永父親從發現兒子才能到以兒子才能為謀利手段。這樣寫的用意:壹是說明“仲永之通悟”確實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另壹方面,正是在這個時期,就已經埋下才能衰退的種子,即“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說明仲永未能受到正常的後天教育。至於仲永長大後才能衰退以至喪失殆盡,則是“不使學”的必然結果,當然不必多說。敘事部分已經蘊含了所要說明的道理,因此議論部分也不必多說了。

2.“余聞之也久”這句話在本文敘事中有什麽作用?

本文敘事采用了見聞錄的方式,第壹段是“聞”,第二段是先“見”後“聞”,依次寫方仲永五歲時才能初露時的情形、十二三歲時才能衰退時的狀況和又過七年後“泯然眾人”的結局,表明方仲永才能變化的三個階段。敘事壹氣貫通而又層次分明,詳略有致而又結構緊湊,內容集中而又意旨鮮明。這種見聞錄的方式還使方仲永與“我”發生了聯系,富有生活氣息,給人以真切之感。文章敘事部分按時間順序把“聞”“見”“聞”三個片斷結為壹個整體,其中的過渡句就是“余聞之也久”這句話。此句中的“之”字承前,指仲永才能初露時期的情形;“聞”“久”二字則表明作者長期不在家鄉,僅從傳聞中得知,尚未見到仲永——這最後壹點是暗含在全句話中的。如果把這壹點意思明說出來,則全句應是“余聞之也久而未見其人”。這樣,下文再說“見”就十分自然了。由此可見,“余聞之也久”這句話,是用壹明壹暗的兩層意思來實現上下文的過渡的。

3.怎樣認識“受之天”與“受之人”的關系?

結尾的議論部分就事說理。作者認為“仲永之通悟”是“受之天”,他的才能衰退的原因是“受於人者不至”,並引發天賦不如方仲永的人如果不“受之人”,結果將更不可設想的感慨。這段話論說事理,步步推進,辨明了“受之天”與“受之人”的關系,令人深感“受之人”的重要。

作者所說的“受之天”,是指人的天資;“受之人”,是指後天教育。作者認為,二者之間,後者更為重要,即後天教育對壹個人是否成才是至關重要的,這壹觀點無疑是正確的。這裏要註意,“受之人”是說人所受到的後天教育,而不是說人自身的後天學習和主觀努力(方仲永因其父“不使學”而根本無從學習,無從努力),這是兩個不同的問題,而後者並不在本文的議題之內。但我們卻可以從中受到啟發,對我們認識人的天資與後天學習和主觀努力的關系不無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