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版的勞動合同壹般是有效的。根據法律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壹致後所簽訂的,當事人可以約定使用或者不使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約定使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的文書,不得僅因為其采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簽訂電子合同法是否合法?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自用工之日起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這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保護勞動者切身利益的必要措施。書面勞動合同是證明勞動關系存續、履行、變更、終止和解除的重要文字載體,是規範勞動關系雙方權利義務的有效依據。
但是由於書面勞動合同中的紙質勞動合同存在易丟失、易毀損、成本高等問題,給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都造成了很大困擾。尤其是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必要的隔離措施導致壹些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無法面對面地履行紙質勞動合同的簽訂、變更、終止和解除等行為。
綜上所述,電子版的勞動合同壹般是有效的。根據法律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壹致後所簽訂的,當事人可以約定使用或者不使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約定使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的文書,不得僅因為其采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壹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壹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