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格式要求及字體標準包括密級、緊急程度、文號、簽發人、標題、正文、附件標題、印發傳達範圍、抄送機關、印發機關名稱和印發日期等。
密級:用三號黑體字。
緊急程度:“特急”、“加急”用三號黑體字。
文號:用四號仿宋體字加黑。
簽發人:用三號楷體字。
標題:正文標題用小標宋體字2號,遇標題過長需換行可按“長、短、長”或“正寶塔形”排版。
正文:用三號仿宋體字(每頁19行,每行25個字)。
附件標題:用二號宋體字,正文用三號仿宋體字。
印發傳達範圍:用三號仿宋體字。
抄送機關:用四號仿宋體字。
印發機關名稱和印發日期:用四號仿宋體字;印發份數用五號仿宋體字。
公文的特定格式
1、信函式格式
發文機關名稱上邊緣距上頁邊的距離為30mm,推薦用小標宋體字,字號由發文機關酌定;發文機關全稱下4mm處為壹條武文線(上粗下細),距下頁邊20mm處為壹條文武線(上細下粗),兩條線長均為170mm。每行居中排28個字。發文機關名稱及雙線均印紅色。兩線之間各要素的標識方法從本標準相應要素說明。
2、命令格式
命令標識由發文機關名稱加“命令”或“令”組成,用紅色小標宋體字,字號由發文機關酌定。命令標識上邊緣距版心上邊緣20mm,下邊緣空2行居中標識標識令號;令號下空2行標識正文;正文下壹行右空4字標識簽發人簽名章,簽名章左空2字標識簽發人職務;聯合發布的命令或令的簽發人職務應標識全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