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核未通過但允許再次提交的,可以在原有申請立案界面對原材料進行補充修改。上傳材料註意事項:
壹、網上立案需要上傳實名認證的相關證明材料。
二、委托訴訟代理人代為申請的,需要上傳委托訴訟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同時上傳原告身份證明。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委托訴訟代理人的代理手續等訴訟材料,需要填寫完整並加蓋公章後再上傳。
四、申請強制執行案件應當在自動履行期限屆滿後,需要上傳據以執行依據的生效法律文書。
壹、拆遷協議拆遷辦不履行怎麽起訴
按照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拆遷補償協議訂立後,壹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壹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訴訟,當事人可以按照以下流程提起訴訟:
第壹、確定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持相關材料提起訴訟
1、應適用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程序對案件進行處理
拆遷補償協議訂立後,壹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是民事糾紛案件,應適用《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程序對案件進行處理。
雖然《行政訴訟法》規定,對征收、征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當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但因為當事人的訴訟請求是拆遷辦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而不是訴該補償決定違法,因此,案件的性質是民事糾紛,應適用《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程序對案件進行處理。
2、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拆遷辦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對該案件具有管轄權。
3、應當提交的訴訟材料:
(1)民事起訴狀及其相應份數的副本:載明原告的身份信息(姓名、住址、身份證號碼、戶籍所在地、聯系方式)、被告的身份信息(名稱、住所等)、訴訟請求、基本的事實與理由。
(2)相關的證據及其副本:如所簽訂的拆遷補償協議等。
(3)原告的身份信息證明。如身份證復印件。
(4)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和訴訟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材料。
第二、立案
1、經人民法院審查,符合以下條件的,應予立案: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2、原告墊付案件受理的訴訟費用。
第三、庭前準備與訴訟材料的送達
1、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給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
2、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被告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應當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3、送達
送達訴訟文書,應當直接送交受送達人。
受送達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收訴訟文書的,送達人可以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並采用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送達過程,即視為送達。
直接送達訴訟文書有困難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為送達,或者郵寄送達。郵寄送達的,以回執上註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
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
4、調解
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對案件進行調解的,可以先行調解。
第四、審理與判決
1、人民法院對受理的案件視情況分別作以下處理:
(1)當事人沒有爭議,符合督促程序規定條件的,可以轉入督促程序;
(2)開庭前可以調解的,采取調解方式及時解決糾紛;
(3)根據案件情況,確定適用簡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4)需要開庭審理的,通過要求當事人交換證據等方式,明確爭議焦點。
2、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理的,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
3、人民法院應當根據適用的程序,在審理期限內完成對案件的審理,並出具相應的裁判文書:
(1)以調解方式結案的,即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應制作民事調解書;
(2)原告(即發卡行)決定撤訴的,人民法院應裁定準予撤訴;
(3)人民法院對案件進行審理後,判決欠款人按時還款的,應制作民事判決書;
(4)被告下落不明或無法同被告取得聯系的,人民法院可以對案件進行缺席判決。
4、人民法院將裁判文書送達給原告和被告。
若當事人在上訴期內未提起上訴的,判決書將在送達15天後生效;調解書自送達之日生效;裁定書自送達10天後生效。
二、欠款網上起訴怎麽辦理流程
欠款網上起訴的辦理流程。網上立案屬於便民措施,可以節省立案申請人的路費等。具體流程如下:1、通過微信平臺的城市服務,找到最高人民法院的選項;2、點擊最高人民法院進入,選擇具體立案的法院所在地;3、點擊進確定的法院後,點我要立案;4、填寫好立案相關內容後,掃描上傳起訴狀等材料;5、完成上訴流程後,等待法院審核即可。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第二條
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人民法院通過審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案件,懲罰犯罪,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解決民事、行政糾紛,保護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國家法制統壹、尊嚴和權威,保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進行。
《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的任務,是保護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保證人民法院查明事實,分清是非,正確適用法律,及時審理民事案件,確認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制裁民事違法行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法律,維護社會秩序、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