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棄繼承聲明人:XXX,1999年XX月XX日出生,男,身份證號XXXXXX。現居住地:XXXXXXXX死者XXX於19XX年XX月XX日在XX(地點)死亡。去世後留下如下遺產:XXXXXXXX(如位於深圳XX區的房產二分之壹產權)。我是死者(父親、母親、兒子、女兒)的配偶。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規定,我是被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之壹,對被繼承人死亡時留下的上述遺產享有法定繼承權。現本人鄭重聲明,自願無條件放棄對上述遺產的繼承權。以上信息均真實無誤,如有虛假,本人願意承擔由此產生的壹切經濟和法律責任。本人特此聲明,聲明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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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這個沒關系。妳必須去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公證。況且都活著,根本談不上放棄繼承。妳父母想把房子給誰,讓房主(妳爸爸還是媽媽?)去公證處做公證遺囑,指定繼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