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個性簽名 - 請問律師壹個問題,房屋租賃合同乙方承租人簽的是我的名字,實際上是我們三個人合租的

請問律師壹個問題,房屋租賃合同乙方承租人簽的是我的名字,實際上是我們三個人合租的

因為當事人是和房東有協議,且當事人是唯壹合法的承租人,當事人可以要求其他人搬離,因為在合同當中是有效的承租人,當事人具有除房東以外承租過程中分配房屋的權利,這件事情可以協商處理,實在協商無果,可以找律師來處理。

我國《合同法》第二百壹十五條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合同上只有壹人的名字,那只有那壹個人才是該合同的當事人,只是妳們三人本著合租的意圖,而且房東也知道這個情況,可以視為是簽名的那個人壹人承租了,然後分租給另外兩人的,只是妳們三人之間另外沒有訂立書面合同,視為另外兩人是在前面那個人手裏進行房屋的不定期租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