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畢業證書樣本
西北大學辦理畢業證書須知
第壹條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符合下列條件可以申請畢業證書:
1.按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考試計劃規定完成全部課程考試,並取得合格成績;
2.完成規定的畢業論文(設計)或者其他實踐性環節學習任務,並取得合格成績;
3.課程免考(替代)符合《陜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課程實施細則》的規定。
第二條 申辦畢業證書的時間為每年6月中旬和12月中旬。
第三條 符合第壹條規定的考生可登錄陜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服務平臺在網上申請辦理畢業證書。網上提交畢業申請後,考生須打印《陜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申請表》,考生按市(區)考辦規定時間持身份證、準考證、課程合格證(2012年10月以後考試無需課程合格證)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到市(區)考辦進行畢業審核。申辦本科畢業證書者,須持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以上(含專科)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到市(區)考辦進行審核
1.考生在申請畢業時須先核對本人基本信息。若需對姓名、性別等信息其中的壹項進行修改可只憑身份證進行修改;若身份證號碼需要進行變更的須持戶籍證明或相關身份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到市(區)考辦進行信息變更,變更後方可進行畢業申請;若要對身份證號和姓名同時進行修改須持戶籍證明或相關身份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到市(區)考辦進行信息變更,變更後生效,方可進行畢業申請,但修改後身份證明材料須遞交到省上,省上在畢業復審時進行審核。
2.持有多個準考證且需要合並的考生,在申請畢業前須先在網上進行合並準考證,合並後方可申請畢業。合並準考證時若發現要合並的準考證的證件號碼和姓名與本系統準考證不壹致的,須到要合並的準考證所在市(區)考辦進行變更,變更後再合並。
3.有課程免考(替代)的考生,須在網上申請課程免考(替代),方可提交畢業申請,提交畢業申請後,考生須打印《陜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考申請表》,連同相關的證明(畢業證書、成績證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到市(區)考辦進行審核。
4.考生在申請畢業時,若在本系統中無法進行申辦,可持本人的相關材料(同上所述)到市(區)考辦進行申請。
5.畢業申請的最終審核結果以省考辦的復審結果為準。
第四條 市(區)考辦依據專業考試計劃對申辦畢業證書考生的準考證、課程合格證、專科以上(含專科)證書及課程免考(替代)證明等材料進行審核,並在專科以上(含專科)證書及課程免考(替代)證明等材料復印件上簽名,加蓋市(區)考辦公章,送交省考辦進行畢業復審。
第五條 審查畢業生材料時,發現有下列情況之壹者,本次不予辦理畢業手續:
1.所持專科以上(含專科)畢業證書不屬於國家承認學歷者;
2.偽造、變造身份證、準考證、學歷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者;
3.考籍檔案中筆跡明顯不壹致或成績有誤者。
第六條 經省考辦復審合格後,在畢業證書及《畢業生登記表》上加蓋陜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試委員會公章。畢業時間上半年六月三十日,下半年十二月三十日。
第七條 省自考辦將審查符合畢業條件的考生的畢業證書及《畢業生登記表》按專業送往主考院校副署,同時省考辦打印畢業生名冊,組織市(區)考辦辦理發證手續(向考生頒發畢業證書及《畢業生登記表》)。畢業生名冊壹式三份,省考辦、市(區)考辦、主考院校各存壹份。
第八條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由陜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試委員會頒發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統壹印制的畢業證書。
第九條 考生因個人原因未能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畢業手續,當次不予補辦且所填寫的免考(替代)等信息無效,考生可在下壹批規定時間內申請畢業手續的辦理並重新填寫免考(替代)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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