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個性簽名 - 母親去世留下百萬房產,三姐妹想要獨占壹半,兄弟:出嫁女沒資格,為何?

母親去世留下百萬房產,三姐妹想要獨占壹半,兄弟:出嫁女沒資格,為何?

肖安是常德市安鄉縣人,今年60歲,家中***有四姊妹,他是家中獨子,排行第二,現在在壹家醫藥公司做車間主任,生活無憂。自從姊妹各自成家後他便與母親壹起生活,照料母親的日常起居。兩年前,年過八旬的母親因病去世,沒想到在母親去世後他卻和自己的三個姐妹起了紛爭,甚至大打出手,如今不僅沒了來往,更像是仇人。那麽到底是怎麽回事呢?

原來,肖安與母親同住的房子位於縣城較好的地段,壹棟三層的樓房,樓下擁有兩個門面。肖安說,1990年他和母親壹起修建房屋,建房子的錢是自己出的,房產證也寫的是自己的名字,沒想到母親去世後,其他姊妹卻把房子歸為祖產,要求***同分配,他對此感到非常氣憤。肖安17歲父親意外去世,留下 壹大家子靠母親打零工維持生活,成年之後,他作為家裏唯壹的男丁,自然而然的挑起了壹家之長的重任,姊妹也頗為敬重這個兄長。沒想到,母親去世兩年,三姐妹為爭母親留下的百萬房產與他徹底斷絕來往,他也壹下子成了眾矢之的。

大姐表示,房產拆遷款應平均分配,三姐妹應占壹半

肖安回憶,母親年邁體弱,2012年開始出現老年癡呆癥狀,此後病情逐年加重,臥病在床長達兩年。作為獨子,他辭去工作專職照顧母親,盡心盡力從不懈怠,而且四人也曾約定,兒子贍養母親,理應繼承母親遺產,如今母親去世,遺產暫且不提,就連本歸自己的房子也被列為***同財產要求分割,這讓他無法接受。

肖安的姐姐肖婷和他同住壹個縣城,相距不過三公裏,可是兩年來沒有來往,姐姐家的房子是三層的小別墅,作為外人來看,想必家境不錯,如果真如肖安所說,房子是他個人的,他又是獨子,獨子承擔母親養老送終的責任,姊妹三人既然已經出嫁,他們為何都不念親情,反倒發生房產之爭呢?

大姐肖婷表示,房子並非弟弟獨有,房產證上同時寫有母親和弟弟兩個人的名字。母親既然已經離世,其名下的財產理應平均分配,兒女都有繼承權。肖安卻強調,母親臥病在床時,姊妹以放棄遺產為由要求自己獨自承擔贍養義務,他作為唯壹的兒子,這是責任也是本分。如今母親去世了,三個姐妹卻以兒女平等為說辭反過來要求平分遺產,這完全是雙重標準,他不同意如此分配。

大姐坦言,如果沒有發生變故,母親的房子順理成章給了弟弟,他們也並無怨言,可是母親去世後,肖家的房子面臨二次征收,征收款高達140萬元。壹石激起千層浪,當地居委會曾出面協調,肖安拿走本歸屬於自己的二分之壹分產,余下的母親的部分再由四兄妹平分。

兄弟有理:出嫁女沒有資格

但是這樣的方案肖安無法接受,他覺得母親再世時贍養責任歸他壹人承擔,大姐幫忙照顧幾天還需扼腕支付費用,如今母親去世了,卻口口聲聲兒女平等,這樣並不合理,房產理應歸自己所有。

由於肖家父親在1970年就去世了,家中壹直都是母親做主,作為家中的老大的肖婷,也壹直在默默承擔著家庭中小家長的角色,18歲就出門務工,同時幫助年紀頗小的弟弟妹妹。此刻面對弟弟肖安的說法,大姐肖婷表示,每次他回去看望母親都遭到弟弟的拒絕,而且弟弟之前在外地工作,壹年也不能回來幾次,壹直都是他在照看母親。肖婷坦言,正是母親有這樣壹筆百萬的房產致使肖安鬼迷心竅,才會行使贍養義務。如今房子面臨拆遷,且價值不菲,肖安就想占有房產。

肖安承認,在母親的贍養問題中大姐承擔了部分責任,但是遠在常德的小妹和工作繁忙的大妹卻對母親漠不關心。人人都說久病床前無孝子,可是肖安自認他已經盡心盡責。肖安回憶,在母親生病的時候,他每天早上五點就要起床給母親準備早餐,晚上還要帶著母親去河邊散步,由於母親行動不便,還會給母親定時翻身。這樣的生活持續了好幾年,為了給母親治病,他省吃儉用,節衣縮食,可如今還是落得姊妹們來聲討征收款的地步。肖安認為,三姐妹已經出嫁也沒有履行贍養義務,出嫁女沒有資格分配。

肖安的大妹肖芳妮表示,早年間哥哥肖安壹直在常德務工,只是近幾年才回到安鄉。而姊妹們不在家的日子,照看母親的重擔都在她壹個人的身上。同時肖家姊妹們表示,在母親未患病之前還不需要特殊的照顧,那時哥哥肖安在做采購,經常在外地工作,近幾年母親患上了老年癡呆後才需要旁人的照看。對於哥哥肖安的做法,他們大呼哥哥已經不顧親情了。

突然出現母親的遺囑,房產到底該怎麽分?

肖安眼看三個姊妹對拆遷款的分割勢在必行,無計可施的他回憶起11年前母親遺留下的壹份遺囑。原來,肖安曾有過兩段婚姻,育有壹兒壹女。肖安的母親與孫子感情頗深,所以在她生前離了壹份遺囑給孫子。肖安的前妻陳小可也表示,11年前,兒子遠行歸家,思念心切的奶奶前往家中探望唯壹的孫子。再此情況下,奶奶立下了壹份遺囑將自己的財產給自己的愛孫,但是肖家姐妹對這份遺囑並不承認。

陳小可說,當時遺囑是肖安的母親口述,由她的母親代寫,她的朋友作為見證人。後來,兒子離家後,這份遺囑就壹直保存在她的手中。她坦言,雖然當年她已經與肖安離婚,但兒子作為肖家的長孫,從小奶奶就特別的關愛孫子,她理解肖家姊妹質疑遺囑真實性的想法,但事實無法改變。

肖家姐妹認為,在成長的過程中,姊妹三個就如母親那樣,從小就肩負起家庭的責任與重擔,本來分割父親的遺產是順理成章的事,但是這份突如其來的遺囑讓三姐妹不能接受。肖安的妹夫說,他們也不是完完全全的如姐夫肖安所說的不盡孝,作為子女贍養老是應盡的責任,但他們壹家在常德,不能及時的來看望嶽母。十壹年前還沒有拆遷的消息,房子也老舊不堪,如今面臨拆遷巨款,沒想到兄妹四人會爭的不可開交。

在隨後的調解中,肖安的前妻陳小可表示,但是這幾年她看到了前夫肖安的不易與辛酸,雖然她手中有遺囑,但是現在他們的母親不在了,女兒們還是有權利分這個財產,她希望肖安與姊妹之間的這場紛爭能以和平的方式收場。社區主任也表示,肖安的確在母親患病期間承擔了很大壹部分贍養母親的責任。但是房產證的名字是他和母親***有的,兄妹有權分配壹部分。

最後經過調解,肖安還是堅持自己的想法,不願把母親留下的那壹部分百萬房產分給三位姊妹。他認為,在母親生病期間都是他在照顧,他還辭去工作負債累累,所有的房產理應全部給自己,出嫁女沒有資格分得母親的遺產,但這樣的想法遭到了幾個姊妹的極力反對。最終,雙方還是沒能達成協議,四姊妹勢要對簿公堂。

小編的觀點是,親情本不該如此不堪,也不該以這樣的方式結束。肖安壹生兩段婚姻接連失敗,照顧母親成為心中執念,花甲之年本應放寬心態,看淡得失,如今卻為錢財的羈絆將親情破壞。而三位姊妹本是肖安唯壹的至親,卻為了錢財變成這般模樣,同樣不顧親人之間的感情,致親情於不顧,著實讓人心酸。希望肖家的四姊妹都能三思而後行,血溶於水,無論發生過什麽,永遠是他們親情的標簽,對簿公堂只會加深矛盾,讓曾經的至親變成陌路。其實我們總是這樣身在福中不知福,不懂得珍惜已經擁有的親情,不懂得珍惜當下的美好,當有壹天失去了,才知道壹切都已太晚。

那麽,妳認為出嫁女有資格繼承母親財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