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化建議內容:為維護工廠秩序,確保安全,使值班保安和門禁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
廠內秩序,安全檢查和防衛,人員、車輛、物品進出控制。
3名詞的定義
沒有。
4權力和責任
4.1保安組長:負責保安隊伍的建設,全廠的消防安全工作,監督執行工廠紀律法規和保安隊內部規定,及時向上級主管匯報每天發生的異常事件,及時傳達和執行上級的命令。
4.2保安:執行公司安全及門禁制度,填寫相關報表,報告異常事件。
5操作程序
5.1輪班制,具體改進方案:
5.1.1根據公司實際需要,分白班和夜班兩班。白班工作時間為07: 00-19: 00,夜班工作時間為19: 00-次日07: 00。
5.2崗位職責
5.2.1根據公司實際需要,現設立門衛崗,視情況安排相應保安值班。
5.2.2大門崗位職責附“大門保衛工作職責”。
5.2.3值班保安員應在值班日誌中記錄值班期間的重要事件和異常事件。
5.3圖像要求
5.3.1保安人員必須精力充沛,紀律嚴明,禮貌熱情,反應迅速,保障有力。
5.3.2值班安全禮儀和禮儀標準參照《安全禮儀規範》(附後)。
5.3.3著裝要求:所有人員應穿保安制服,穿皮鞋,戴帽子,系武裝帶,扣好扣子,外套和衣服應系在腰帶上,工作證應佩戴在胸前。
5.4工作交接
5.4.1交接時間:提前五分鐘到達現場,刷卡,在崗位交接。
5.4.2移交內容
5.4.2.1查看保安值班日誌,檢查要移交的公文、信件、證件;
移交在5.4.2.2交付或儲存的貨物;
5.4.2.3澄清了來訪者來訪的情況;
5.4.2.4上級指定或指示的事項;
5.4.2.5對講機、警棍、充電器、手電筒等物品及其使用狀態,所有交接物品在交接時要當面清點核對,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投入正常使用;
5.4.2.6未完成的工作。
5.5出席率
5.5.1保安隊長堅持對保安崗進行不定期的查崗和夜查,及時指出保安的工作失誤和不規範行為。
5.5.2每日考勤應詳細記錄在考勤簿上,考勤可參考以下內容:
5.5.2.1安全gfd
5.5.2.2保安值班日誌和巡邏記錄;
5.5.2.3對象簽約事宜;
5.5.2.4人員、車輛、物品出入記錄;
5.5.2.5異常事件的處理
5.6巡邏
5.6.1保安及保安員的巡邏可參考以下內容:
5.6.1.1員工著裝和品牌佩戴;
5.6.1.2員工上下班打卡;
5.6.1.3員工在工作中遵守勞動紀律、食堂和宿舍規定的情況;
5.6.1.4消防設施是否移動、損壞、失效,應急設備是否完好;
5.6.1.5消防通道是否暢通;
5.6.1.6作業現場是否存在隱患或是否有人員從事危險作業;
5.6.1.7水電設施是否正常,水電是否浪費;
5.6.1.8重要場所的門、窗、物品信息;
5.6.1.9車間、辦公室異常人員滯留;
5.6.1.10工廠周圍有無異常。
5.6.2保安巡邏員應每日填寫相應的保安巡邏單,交保安隊長審核。巡邏時需要在相應的地方簽到。
5.6.3白班由保安隊長和保安員巡查,白班不少於4次,夜班不少於6次。
5.7緊急處理
5.7.1員工之間發生糾紛或暴力沖突,本廠員工與外廠員工之間發生爭吵、打架、搶劫、盜竊等事件時,保安人員應及時勸阻,制止事態發展,並及時向保安隊長或相關領導報告,以便處理。嚴重事故應保護現場。
5.7.2重點預防火災、臺風、暴雨等災害。如未及時阻止,事件發生時應立即通知保安和保安隊長,並組織人力保護公司財產,註意保護自身安全。
5.7.3發生員工傷亡或急性病時,應立即通知總務部人員及司機,並安排車輛送醫院或撥打120進行搶救。
5.8訪問控制
5.8.1我廠員工準入管理
5.8.1.1本廠員工進入工廠大門時,名牌應佩戴在左胸或掛在胸前,不得隨意懸掛或借給他人。
5.8.1.2工作時間內,工作人員因有事需要外出時,必須填寫《人員/物品放行單》,經主管級以上主管批準後交由值班保安作為放行依據,大門保安在放行單上簽註送達時間;當外出人員返回工廠時,將簽註返回時間。發放單要及時交給考勤單位,核對考勤,如有異常,聯系員工所在部門。
5.8.1.3對於被辭退或辭職的人員,門衛應檢查人員/物品放行單,並負責檢查其所有物品。如果沒有錯誤,就釋放它們並簽署釋放說明。離職員工的物品應在下班時間投遞。
5.8.1.4人員進出公司大門必須在相應的時鐘刷卡。
5.8.2非工廠人員的準入管理
5.8.2.1來我廠進行業務聯系的外單位人員通過大門保安與聯系人聯系。經許可後,保安在《外來人員進出登記表》上做好登記,登錄入廠時間、來訪者姓名、工作單位、聯系人姓名、部門,核實其有效證件後,向與公司聯系的人員發放“來訪卡”。業務聯系完成後。如有遺失,應根據情況進行處罰,並登記備查。
5.8.2.2會將來廠的貴賓、訪客、相關邀請人或聯系人、來廠時間、人數、來賓車輛、參觀地點、接待方式通知大門保安,保安發放“貴賓卡”並做好登記。參觀結束後,應將“貴賓卡”收回。
下班後來工廠參觀的5.8.2.3私人訪客必須由訪客提出書面申請,經總經理批準後方可進入。持有效證件到大門保安處,接待人員應在工廠門口接待,並在外來人員出入登記表上簽字。值班保安發放了“來訪卡”。如果不需要留在工廠,必須在當天23: 00前離開。
5.8.2.4:對於來我公司的申請人,需要在《外來人員出入境登記表》上進行登記,保安會給他們發放“工作證”。如需進入車間或辦公室,由人力資源部安排相關人員帶領。
5.8.2.5外國工廠人員在進入或離開公司大門時必須在指定的出入卡時鐘上刷卡。
5.8.3車間和辦公室的出入控制
5.8.3.1員工進入車間應穿工作服、工作鞋和出廠合格證。新員工暫時未發工作服和出廠合格證時,應持有效的試工作證進入車間。
5.8.3.2的員工上下班或加班必須按照規定刷卡(打卡)。
5.8.3.3下班後,無關人員不準進入車間或辦公室。
5.8.3.4員工嚴禁在上下班時間將食品或與生產無關的物品帶入車間。下雨天他們帶的雨具要放在指定的雨具桶裏。員工下班後不得將公司的任何物品帶出車間,包括內部文件、紙箱、膠帶、公司廢品等。壹旦發現這種現象,就是員工盜竊,會被辭退。
下班後,5.8.3.5辦公室的員工不得在公司辦公室使用電話、電腦和其他辦公用品處理私人事務。
在5.8.3.6未經批準加班的上班族,下午24: 00後不得在辦公室逗留,安檢期間應勸其離開辦公室。
5.8.3.7辦公室工作人員下班離開時,保安應及時鎖好辦公室門。
5.8.4外來車輛的進出管理
5.8.4.1外來車輛進廠時,保安員應引導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保安員應視情況登記車輛所附物品。車輛出廠時,應進行檢驗。如有需要放行的物品,保安應根據人員/物品放行規則與實物核對,準確放行。保安員應在《外來車輛出入登記表》中填寫相關信息。
與5.8.4.2無關的易燃、易爆及違禁物品不得帶入工廠。
5.8.5我廠車輛出入管理
5.8.5.1我廠車輛外出時,保安員應登記駕駛員姓名、所用車號、出廠人員、出廠時間、出廠裏程、返廠時間,並檢查是否有物品、放行物品手續是否齊全、物品是否相符。有關詳細信息,請參考車輛管理系統。
5.8.5.2工廠員工車輛(摩托車和自行車)進廠時,摩托車應減速,靠車行道行駛。當自行車進入大門時,應下車進入工廠。工廠內不允許騎自行車,必須在工廠指定的區域停車。
貨物放行控制
5.8.6.1本廠員工個人物品需要離廠時,當事人必須填寫《人員/物品放行規則》,由宿舍負責人簽字,宿舍管理員核實,總經理批準後,由大門保安按照放行規則進行檢查。只有沒有錯誤,他們才能被釋放。
5.8.6.2離職員工的文章發布流程同5.8.6.1。
在5.8.6.3,公司物品需要外出時,必須有人員/物品放行單,安檢無誤後放行。貨物放行的權限如下:
5.8.6.3.1 20包塑料原料由生產管理部經理審批放行;
5 . 8 . 6 . 3 . 2 20包以上的塑料原料由生產管理部經理、總經理批準放行;
5.8.6.3.3剩余的生產物料由生產管理部經理批準發放;
5.8.6.3.4機械設備由生產管理部經理、總經理批準發放;
5.8.6.3.5模具的外發加工及維修由模具課課長批準發放;
5.8.6.3.6所有其他項目應由總經理批準和發布。
5.8.6.4放開的商品數量少,能列出的,必須準確列出;如果物品數量太多,無法壹壹列出,至少要註明物品的數量和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