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簽證所需的基本材料:
1、護照或其他旅行證件,並附上護照的身份頁復印件。護照必須在簽證有效後三個月內有效。護照必須由持有人簽名,否則將被拒絕。
2.壹套詳細的申請表,附件A為英語或瑞典語。
3.壹張兩寸護照照片。
4.瑞典的邀請函(原件),包括以下內容:
(1)被邀請人的個人信息。
(2)預計停留時間。
(3)訪問的目的和行程。
(4)需簽字並註明招標方的公司地址、電話和傳真等。
5.中國公司或單位的英文派遣函。應包括以下內容:
(壹)申請人的姓名、職務、來訪目的和停留期限。
(2)回國擔保。
⑶用公文紙書寫,領導簽字,公司蓋章,電話、傳真註明地址。
(4)本派遣函必須是原件,簽字人不能是申請人。
6.兩家公司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中國和瑞典)。營業執照必須在有效期內,瑞典公司營業執照的印制日期從申請日起不能超過壹年。
7.經濟保障。(妳可以在邀請信或派遣信中指定誰將承擔妳在瑞典的費用)。在瑞典所需資金為每人每天40歐元。
8.保額不低於3萬歐元的旅行醫療保險,該保險應包含在申根區內的整個旅行期間(至離開申根區時歐洲當地時間24: 00)。保險單正本和副本各壹份(保險單必須打印,不接受手寫保險單)。進入申根國家時,要隨身攜帶保單原件,接受邊檢。如果沒帶,可能會被拒絕入境。
9.申請人應出示有效的中國居留證復印件。
10.使領館有權要求申請人提供進壹步的材料、補充信息或進行面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