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人章可以代替簽名。法人代表的印章已在公安局備案。如果對簽名的真實性有異議,可以申請司法鑒定來辨別真偽。壹般如果沒有特殊要求,公司的合同或其他文件加蓋公章即可。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90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自各方簽字、蓋章或者按手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字、蓋章或按指印之前,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時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如果當事人沒有以書面形式這樣做,但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則合同成立。
二、企業印章丟失如何處理?
法人私章遺失處理流程如下:
1.去工商局辦理印章丟失手續,憑工商局出具的證明去公安局;
2、到公安局辦理換章手續,包括遺失手續、換章和重刻手續;
3.原印章將在報紙上作廢;
4、取得新章到公安、工商備案,並辦理註銷手續;
5.銀行、稅務、企業及相關業務單位的印章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