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投保人就是買這份保險的人。正常的保險投保人、被保險人都必須本人親自簽名,不得代簽。如果被保險人未滿18周歲,則由其法定監護人代簽“監護人姓名”,並再簽壹次監護人姓名。如果被保險人超過60周歲,在投保時還需要進行錄音錄像,保險從業人員會和投保人、被保險人預約時間上門或前往指定地點進行雙錄工作。
二、在簽訂合同時,被保險人與投保人可為同壹人。即保險買給誰的誰就是被保險人,投保人就是出保險費用的人。受益人則是在保險合同中規定的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就是理賠保險金的最終獲取人。
三、若投保人既不是被保險人,也不是受益人,那麽投保人對於保險合同只有繳納保險費義務。當在保險期間發生保險事故之後,只有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才可以申請保險理賠,而投保人則是沒有權利申請理賠的。
擴展資料
第二章
第壹節 壹般規定
第十條 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合同約定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
保險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合同約定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
第十壹條 訂立保險合同,應當協商壹致,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保險的外,保險合同自願訂立。
第十二條 人身保險的投保人在保險合同訂立時,對被保險人應當具有保險利益。
財產保險的被保險人在保險事故發生時,對保險標的應當具有保險利益。
人身保險是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財產保險是以財產及其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被保險人是指其財產或者人身受保險合同保障,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可以為被保險人。
保險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認的利益。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 保險法